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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航运输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发布

3月5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民航局发布《关于民航运输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航业的影响,鼓励国际航线不停航,引导已停航的国际航线复航,支持航空运输企业抗击疫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通知》明确支持对象。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对执飞往返我国境内航点(不含港澳台地区)与境外航点间的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的中外航空公司,以及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的航空公司给予资金支持。

《通知》明确支持标准。对疫情期间不停航和复航的国际航班给予奖励,并向独飞航班进行倾斜。奖励标准分成两档:共飞航班每座公里0.0176元,独飞航班每座公里0.0528元。对于重大运输飞行任务,采用据实结算方式,即在疫情结束后,根据民航局委托的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执行重大任务实际运输成本给予适当补助。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

标签: 民航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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